流程图(就诊流程) 患者页面

流程图

1.来院前

九州大学医院原则上仅收治有其他医疗机构介绍信或预约的患者。
※到牙科就诊时,请尽量携带牙医开具的介绍信(无介绍信也可就诊)。
请参阅此处。

患者介绍制的工作流程(医科部门)

初诊患者
预约中心 受理时间:9:00-17:00
诊疗预约 电话:092-642-5508 FAX: 092-642-5509

健康检查(全面体检等)后的二次检查(复查、精密检查)

根据健康检查(全面体检等)结果判断需要二次检查(复查、精密检查)时,可由患者自行预约。 请拨打二次检查专用热线进行预约。

二次检查专用热线
(预约受理)
TEL: 092-642-4370
受理时间 9:00-17:00(仅平日)

注意事项

  • 医科患者的复诊时间相隔1年以上时,将按初诊处理。
  • 若无介绍信,则将另行收取7,700日元的医科固定治疗费用。(部分诊疗科室必须有介绍信方可就诊)。

2.门诊流程图

门诊病区受理处

九州大学医院的门诊楼分为东区和西区,每层分别设有受理处(病区受理处)。
病区受理处的工作人员将进行患者的到院确认、保险证确认和诊察结束确认等。

诊察流程基本上是由门诊楼1楼的初诊受理处或受理机开始,经过病区受理处后前往相关诊疗科室接受诊察。

初诊流程

请携带就诊预约单、导诊提交资料、CD/胶片等必要资料和保险证前来。
为了防止弄错患者,九州大学医院可能会向患者询问姓名和出生日期。

1)综合服务台  请领取“初诊受理号码牌”。


综合服务台/初诊受理/资料受理
请领取“初诊受理号码牌”。

2)1号 初诊受理处


导诊单和诊察券
将按照“初诊受理号码牌”的号码依序呼叫。
被叫到自己的号码时,请出示“就诊预约单”、“介绍信(诊疗信息提供书)”、CD/胶片等以及“健康保险证(各种证件)”。
受理后,工作人员将开具“导诊单”和“诊察券”,敬请确认。

3)CD受理/资料受理

持有CD时,将读取数据。请提交“导诊单”和“CD”。
数据读取结束后,请领回“导诊单”和“CD”。

4)病区受理处

请在导诊单上所示的病区受理处出示导诊单和咨询信息提交资料。
部分诊疗科室可能需要填写门诊患者用问诊单。
导诊屏幕中显示导诊单右上角所示就诊序号后,请进入候诊室或诊室。

5)诊室

请接受医生诊察。必要时,请接受检查等。必要时,医生将开具“处方笺”。

6)病区受理处

诊察结束后,请将导诊单投入病区受理处的盒子中。
将由工作人员确认已经完成诊察或检查等。
将向预约下次诊察的患者开具“预约单”,敬请确认预约内容。
将向有费用待付的患者交付“导诊单”的存根。

7)4号 结算窗口

诊察结束后需要进行检查的患者请在完成检查后,将导诊单提交给1楼4号导诊单提交窗口。

8)5号 付款窗口


结算屏幕
结算屏幕中显示“当天号码”后,请携带导诊单的存根前往5号付款窗口或医疗费自动结算机付款。

医疗费自动结算机
将出具收据和诊疗费用清单。
*诊疗费用清单中记载了所使用药剂的名称和所进行检查的名称。

9)10号 院外处方笺受理

九州大学医院原则上为院外处方笺(向药房出示处方笺并取药的方法)。
如果有院外处方笺,将提前通过传真发送给患者指定的药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