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院须知
- 请听从主治医生的指示办理出院。
- 离开时,请向主治医生或护士询问下次就诊方法、注意事项等。
- 出院当天,将由病房事务或护士通知已完成出院费用汇总的事宜。请在病房内稍作等待。费用将于上午10点后确定。
- 收到已完成出院费用汇总的通知后,请在【5号付款窗口】或【医疗费自动结算机】支付当天为止的住院费。此外,通过【医疗费自动结算机】付款时不会开具诊疗费用清单,敬请知悉。
- 持有药物“兑换券”的患者请在完成出院结算后,前往门诊楼1楼的【院内取药口】取药。
- 电视卡费用请使用门诊楼1楼初诊受理处后方或南楼1楼急诊受理处旁的结算机支付。
| 窗口 |
平日 8:30~18:00 |
| 医疗费自动结算机* |
平日 8:00~18:00 |
| 卡片专用结算机* |
24小时 |
* 不开具诊疗费用清单
出院当天的住院费支付事宜
- 出院时,原则上需在出院当天付清全部费用。
- 跨月住院时,将连同前一个月的住院费一并收取。(※账单按月开具)
- 出院时,有尚未付清的前一个月以前的医疗费(定期收款等)时,将连同出院当月的费用一并收取。(※账单按月开具)
- 出于诊疗费用的计算情况,可能会在出院后加收费用。
- 受理时间外或周六日、法定节假日出院时,请到【急诊受理处】(南楼1楼入口)付款。
另外,出于事务办理程序,可能会在日后收款。届时请到【急诊受理处】办理。
- 住院时选择“住院押金”时,出院时将在【5号付款窗口】作为住院费进行结算。
*【急诊受理处】无法将“住院押金”作为住院费进行结算,敬请知悉。
- 无论选择何种住院费担保方式(连带保证人、信用卡、住院押金),出院时都必须办理付款手续。
付款事宜
- 可使用信用卡支付。
※关于信用卡支付,如有不明之处,请咨询【5号付款窗口】。
- 选择住院押金时,住院费将以现金结算。如需改为信用卡支付,请在出院前一天前告知【5号付款窗口】。

- 可使用借记卡支付。
※借记卡是指使用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卡,从账户中划款的支付方法。

- 关于付款事宜,如有不明之处,请在平日8:30至17:00期间咨询病房事务。
- 受理时间外或周六日、法定节假日进行付款时,请到急诊受理处(南楼1楼入口)办理。
医院快递服务
是将住院患者的行李配送至医院的服务。
详情请参阅“
预约和住院”页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