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者登记
九州大学医院在进行特殊检查或高度治疗时,通常仅收治附近诊所或医院的医生介绍的患者,需有其他医疗机构的介绍信和预约。(医科部门时)。
关于牙科部门,请参阅以下星号(**)部分。
受理时间
| 初诊受理时间 |
8:30~11:00 |
| 复诊患者 |
8:15~17:00 可使用自动复诊受理机(仅限有预约者)
8:20~17:00 可使用复诊受理 |
| 休诊日 |
周六日、法定节假日与年末年初 (12/29~1/3) |
※注意:医生的预约可能不在该时段内。
初诊患者

综合受理处(入口大厅)
综合受理处
初诊患者需填写申请书。
请填写姓名、出生日期、现住址、电话号码以及紧急联络人(亲属或友人)的姓名和电话号码。旅行者请填写在日本的住址。
初诊受理2号窗口
请等待窗口显示您的号码。显示你的号码后,请向受理处出示申请书、健康保险证、介绍信。
将向第一次到本院就诊的患者开具诊察券。
工作人员会出具导诊单(参阅下方)。上面记载了当天号码、当天预约内容和诊室地点。
将归还您的健康保险证和介绍信。然后,请前往各诊疗科室的病区受理处。

诊察券
必要物品
请携带以下资料。
- 预约单、介绍信(诊断书)、影像(X光胶片和CD)等
- 健康保险证
- 医疗费补助证明(可获取医疗费补贴的证件等)
- 在留卡
- 诊察券(一张薄塑料卡)
如未携带保险证,将需全额自行承担费用。保险证发生变更或需要更新时,请及时告知受理处工作人员。此外,请在月初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保险证。
复诊患者
使用自动复诊受理机
有预约的患者请在预约当天使用自动复诊受理机(注:机器说明仅为日文版)。
请将诊察券插入机器。
将开具导诊单。
如未携带诊察券,请前往3号复诊受理窗口。
入口大厅地图
导诊单